驾校公告
首页  驾校公告
关于补考次数及缴纳补考费的公告
[浏览次数: 1246    最后修改时间:2014-09-01 ]

各位学员: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三年),科目二和科目三预约考试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科目二补考费140元,科目三补考费90元,考试未合格学员请在离下次考试日期四个工作日之前把补考费交到档案室。

 

    南京交院驾培中心

201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