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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员缴纳补考费的通知
[浏览次数: 1384    最后修改时间:2016-03-29 ]

 

关于学员缴纳补考费的通知

 

各位学员、教练员:

凡参加当天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及格的学员,请务必在考场缴纳补考费用,缴后补考票据自行妥善保管,待科目四(安全文明考试)及格后连同所有档案一并交由车管所工作人员制证。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驾培中心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